首次置业补贴(First Home Owner Grant)是澳大利亚政府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对首次置业者购置新房的税费补贴政策。凡符合条件的首次置业者,可享受一次性的补贴惠利。这个补贴政策由各个州政府自行管理,因此在各个州的具体条件有所不同。
在新南威尔士州,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购买(以签合同日期为准)$750,000或以下新房的首次置业者,政府补贴$15,000。自2016年1月1日起,该补贴将调整为$10,000。
“新房”的定义是什么?
根据新州收入署(Office of State Revenue)的规定,“新房”指的是:
- 从未被居住过的房屋,包括未被建筑工人、租客或其他人士居住过;
- 从未被作为住房售出过的房屋。所购买的房屋必须是首次被交易的房屋。
首次置业有什么条件?
新房购买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享受首次置业补贴:
- 合同日期必须为2012年10月1日或之后
- 所购买房屋必须为新房
- 年满18岁
- 您与您的配偶任意一方在2000年7月1日前不曾涉及任何澳大利亚房产的利益;
或者您或您的配偶任意一方在2000年7月1日或之后涉及澳大利亚房产利益、但不曾在相关房屋内连续居住6个月
- 合同日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房产,房产价值为$650,000或以下
- 合同日期为2014年7月1日或以后的房产,房产价值为$750,000或以下
- 您未曾享受过澳大利亚任何一个州政府的首次置业补贴
- 您需要在新购置的房屋内连续居住至少六个月
- 申请人中至少一方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
- 申请人必须为个人,而非公司或信托机构
如何申请?
您需要在新房交割完成后12个月内递交申请,才能享受首次置业补贴。详情请拨打 02 8188 1916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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